编辑: 于世美 2019-07-09

三、严格要求,保障工作有序 1.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政策引导、政策约束和政策规范,使家长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落实问责制度,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成绩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并明确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于4月30日前报市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刘雪霞 联系电话8319019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年4月22日 周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 附件 教基一〔2016〕18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体)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做好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精神,现就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各地要高度重视,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尤其要做好城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适龄儿童数量快速增加,城镇 大班额 问题日益突出.为逐步化解大班额,各地加快推进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了一批中小学校,去年,全省大班额比例有所下降.今年,各地要继续抓好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增加学位,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入学的需求.同时,对热点学校学生合理疏散,使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进一步下降.

二、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1、各省辖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情况、新建小区等因素,做好生源预测,客观公正科学地划定各校的招生范围.对学校入学范围进行调整的,应充分调研论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提前广泛告知,设定必要的过渡时限.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本地招生入学政策和工作方案,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把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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