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09 |
一、基本任职条件
1、获博士学位或1981年底前本科毕业的教师,应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1981年后毕业的教师,应担任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其中获硕士学位5年以上且在聘期内入选学校教师梯队的骨干教师任副教授年限可减至5年).取得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上述条款晋升教授职务.
2、参加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及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教学工作的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教师
1、教学工作:公共基础课教师年均完成24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1门以上课程,主持实验室建设,独立开设1门课程的实验课.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二次被评为优质课.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2、指导青年教师2名或主持本课程的课程建设.
(二)专业课教师
1、教学工作: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22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2门课程,并主持专业实验室建设,独立开设1门课程的实验课或独立指导1门课程的实践教学;
艺术类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28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2门课程.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二次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