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0 |
2、课外实践教学内容与形式 课外实践教学主要围绕课程教学内容,结合学生的生产实习、专业实习和课外生活及节假日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分散实践由学生个人或小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行安排,集中实践由思政课教学部统一组织.指导教师由本课程任课教师担任. (1)开展以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主题的随手拍微视频和微照片及创作微电影等 三微 作品制作活动及成果展示(每个学生任选一项),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观和爱国主义教育(4学时) 微视频和微照片:由学生以个人或小组方式(不超过3人)将其在日常生活学习和社会实践中的所见随手拍摄成微视频或微照片集(微相册)并附视频或照片内容解读和个人看法(200-400字),题目自拟.微视频和微相册应选取有教育意义的真实生活事件和现象,题材分两类:一是 感动人心 类:主要展示生活中向善、向上的一面,以弘扬真、善、美为主,激发人们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 发人深省 类,主要拍摄生活中不文明、不雅观的事件,以批评脏、乱、差为主,警示人们主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视频时长为1-2分钟,拍摄工具不限(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格式不限,但内容须清晰可辨;
微相册为5-10张照片组合,制作成一个电子相册,并配文字说明和评论.微视频和微照片必须是本人对日常生活中事件的真实捕捉,不允许摆拍和假拍或直接使用他人视频和照片. 微电影:要求以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主题,以现实生活中的相关事件和现象为题材,经过艺术加工创造,自编自导、拍摄和制作微电影,题目自拟.作品要有完整的故事情节、一定的可观赏性和艺术性,包括画面、音乐、音效、字幕等元素,画质清晰,声音达标,表现形式不做特别限定,可采用纪录片、剧情片、MV等多种表现形式,作品时长5―8分钟. 本项目在第10周前必须完成,完成后在班上展示并填写《实践手册》,将作品及相关文字材料电子稿命名为 作品名+班级+姓名+学号 发给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汇总后交任课教师.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成果展示. (2)围绕党的 十九大 和全国 两会 ,开展 十九大(两会)精神热校园 、 十九大(两会)精神进基层 等主题演讲、微课、宣讲活动或 赤子初心 艺术创作和展演活动及 改革开放40年 系列纪念活动(4学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参观考察德育教育基地并进行现场教学,开展理想信念与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4学时) 由思政课部道德与法律教研室教师于第7或9周组织学生代表到杨开慧故居等我校德育教育基地或湖南女子监狱进行参观学习或到天心区法院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学生代表需将参观学习的收获制作成PPT在班上交流,写出观后感与全班同学共享.其余学生以班或小组为单位自行组织到长沙市内烈士公园、岳麓山、湖南省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或其他具有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意义的场所参观,并写出观后感. (4)阅读与课程内容相关书籍,观看励志影片、有关法制和道德电视节目(推荐目录附后)2部(个)以上,撰写一篇观(读)后感或微评论.(2学时) 观(读)后感要求:把所看书籍和影视作品后的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一篇400-600字的短文.主要内容包括原文有关内容简述、材料感点提练、基本观点阐述、联系实际的启示等,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微评论要求:用简约精练的语言对所看书籍和影视作品所反应的当代中国社会法律和道德问题、热点事件等谈看法、摆观点、讲理由,形成一篇400-600字的微评论,题目自拟.微评论由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组成,具有政策性、针对性和准确性,应摆明自己的观点,能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与担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