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10
靖政办发〔2018〕7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汛期和暑假期间学校校园 及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学校、教学点、幼儿园: 当前,正值盛夏阶段,极端性天气可能进一步增多,区域性暴雨和强对流天气将同时出现,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可能多发重发,同时,学校正面临暑期放假,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严峻.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及百色市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百色市防汛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主汛期和暑假期间学校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和整改学校的各种安全隐患

(一)对学校安全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对学校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校园校舍防汛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校园周边因暴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汛预案制定和演练、应急人员及物资的储备等是否到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对象范围为城乡各类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学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乡村幼儿园,确保一个不漏.

(二)对重点区域和设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校舍、厕所、围墙、教室、学生宿舍、食堂、配电室、实验室、图书室、墙报栏、校门、体育设施等重点区域以及消防、避雷、用水、用电、锅炉等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书面登记.

(三)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对发现的学校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对学校无法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辖区和管理权限,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学校所在地政府开展整改,争取第一时间消除隐患,确保不出现意外.

二、全面开展暑期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能训练.各学校要完成安全教育课程实施任务,确保教师授课率和学生训练率都达到100%.各学校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在放假前和学生离校日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集中进行地质灾害防范、用电安全、远离溺水危险、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自救自护的能力.

(二)做好对学生家长安全监管的宣传.各学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访、校讯通、QQ 群、微信群等形式,把周末、节假日、暑假和放学后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要求传达到学生家长.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暑期安全宣传要确保到位.

三、开展汛期和暑假期间安全社校联防行动

(一)做好重点区域警示防范.水利、住建、国土、安监、交通、海事、旅游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等属地管理单位要开展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加强对水库、河塘等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区域的监管,按照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的部门职责要求在水库、河塘等区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明确塘、库、堰、围水池、渡口的专门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二)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要开展路面交通执法行动,对中小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未到年龄骑电动车上路、非营运车辆违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学生上、下学和暑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四、强化汛期值班,确保主汛期应急指挥系统联络畅通 逐级落实主汛期间防灾责任制,明确预警、安置、应急联络等措施.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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