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10 |
一、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聘为正式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实施 特岗计划 方案中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的政策规定,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实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为正式教师工作,确保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且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按期聘为正式教师.
二、 特岗计划 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属于国家鼓励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之一,享受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中有关政策待遇.从2013年开始,我省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
三、各设岗县要根据《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考核方案》,精心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当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工作,要在每年7月1日前全面完成,有关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意见与建议等,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四、2012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工作结束后,各设岗县要认真填报 2012年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情况统计表 (附件2)、 2012年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人员名册 (附件3),连同总结汇报材料,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于2012年7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今后,对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的考核工作均按本通知要求进行. 联系人:熊礼淼,
电话:0791-86765187.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考核方案
2、2012年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情况统计表
3、2012年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人员名册
4、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登记表 江西省教育厅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特岗教师 考核方案 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4月17日印发 附件1: 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考核方案 为落实国家和省四部门 特岗计划 实施方案中关于: 鼓励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精神,做好我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留任聘为正式教师工作,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做到考核方案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考核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二 、考核对象 服务期满三年的特岗教师.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师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教书育人水平、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学校、学生、家长的认可度.
(二)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原则上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特岗教师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