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0 |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定位,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方向,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用地保障,让全市人民住有所居,促进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 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注重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协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改革合力. 2. 保证有序可控.按照 政府主导、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要求,审慎稳妥推进试点.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以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为主,不得占用耕地,不得违法用地,不得产生新的 小产权房 .强化监管责任,保障依法依规建设,防止出现建而不用新的低效用地. 3.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统筹考虑农民集体经济实力,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参与,以具体项目为抓手,合理确定项目运作模式,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 4. 提高服务效能.以项目管理为抓手,落实 放管服 要求,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试点目标和范围
(一)试点目标 通过改革试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集体租赁住房建设主体、范围,健全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审批、建设运营和监管机制,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在本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二)试点范围 1. 试点区域 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产业布局规划,结合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选取道路、医疗、教育等公共配套设施相对齐全,对租赁住房有较强需求的区域. 试点项目主要在以下区域,按照分批试点的时序安排,审慎稳妥推进. (1)产业园区(特别是产业新区)周边.重点安排在高新东区、淮州新城、简州新城、天府新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东进南拓 区域,充分满足产业园区对租赁住房的需求,实现园区周边 职住平衡 ;
(2)特色镇周边,结合旅游、人口发展需求,推动特色镇发展;
(3)旅游型川西保护林盘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集聚区周边,在乡村产业集聚区域,满足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租赁住房的需求,推动农村发展,促进农村产业兴旺. 2. 试点区(市)县 按照产业发展对租赁住房需求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意愿强,有资金来源和政府监管、服务能力强等原则,先行在青白江区、金堂县、蒲江县等区(市)县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