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10 |
5、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方式为先缴款后用房.在乙方将首期租金(即:第一年度租金)一次性付给甲方后,甲方再向乙方交付房屋.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发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自付.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文明经商、合法经营,按时向有关部门纳税,如有违纪、违规、违约、违法的行为,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修缮及消防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房屋的维护和管理,如管道破裂、楼面漏水、化粪池外溢,下水道堵塞及水电等有关维修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维修,所需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装修或变更设施,应事先征得甲方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并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施工,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保持和维护房屋内装修现状,不得拆除、破坏,甲方也不补偿.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房屋内安装的水电、门窗、橱窗等设备,或者在承租房屋范围内的空地上添建的建筑物,均视为房屋组成部分,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也不补偿,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全权负责消防安全,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如经营期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要求的房屋,负责偿付违约金,金额为首年租金的20%.
2、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其他第三人,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方可转租或转借,但转租或转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期.如有违反,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首年租金的20%.
3、如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将首年度租金、房屋押金、后续每年度租金向甲方账户及时缴清,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七、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租赁期间,如遇房屋拆迁,乙方应无条件的及时退租搬出,不享受任何拆迁安置及补偿待遇,租赁关系终止.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没收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或与他人合伙、合作经营承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逾期未交纳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税费,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其他损害产权人权益的. 不得从事危险品以及其它存在违法、扰民、环境污染、损害公众利益等行业. 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城市发展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异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产权经纪公司执壹份,南昌县莲塘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留存壹份备案. (以下无下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盖章)盖章) 签约地点:南昌县 签约时间: 年月日产权经纪机构(盖章) 鉴证方:南昌县莲塘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鉴证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