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1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6 -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
6 -
二、总则-9-
三、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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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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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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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交事项 -
15 -
七、合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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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磋商纪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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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
19 -
十、其他-19 - 十
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
20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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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22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4 - 1.
项目概述 -
24 - 2. 项目清单 -
24 - 3.项目要求 -
36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37 - 磋商文件中所有标明 实质性要求 的内容 -
38 -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38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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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0 -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41 -
三、承诺函 -
42 -
四、报价函 -
44 -
五、报价一览表 -
46 -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
48 -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49 -
八、制造商家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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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
51 -
十、商务应答表 -
52 - 十
一、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53 - 十
二、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
54 - 十
三、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55 - 十
四、最后报价表 -
56 - 十
五、退还保证金申请单 -
57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
58 -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67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税大厅)自助办税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0292018000010. 2.采购项目名称: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税大厅)自助办税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53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自助办税等设备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