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1 |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转账或保函、支票等非现金方式.(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
采用保函、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需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支票等缴纳至代理机构并办理手续). 收款单位: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内江汉安支行. 银行账号:2307005109124916825.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17时00分.(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9 履约保证金 无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0832-2073725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0832-2073725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
电话:0832-2073725
13 供应商询问 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商务)要求、评分办法部分的询问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中除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商务)要求、评分办法部分以外的内容的询问答复.
14 供应商质疑 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商务)要求、评分办法部分的质疑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中除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商务)要求、评分办法部分以外的内容的质疑答复.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292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内江市财政局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由采购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