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11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了磋商文件并按规定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或拒绝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8年6月 7日至2018年6月14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内江市川南电商中心A座三楼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购买磋商文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江市川南电商中心A座三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6月22日10 :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

一、磋商地点: 内江市川南电商中心A座三楼 . 十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晨路290号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

电话:15828825115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内江汉安支行 账号:2307005109124916825 通讯地址:内江市川南电商中心A座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0832-2073725 2018年6月6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低于三家;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53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53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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