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1 |
第二节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通过传真或电邮方式收到的,须当即给予回执. 11.招标文件的备案 11.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未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一律无效. 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12.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 14.投标文件的格式 1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5.投标报价组成 15.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15.2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文明、维护、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技术资料、预算造价、施工工期的要求,投标人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自身的综合实力、管理技术水平、市场价格信息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的方式竞报,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 (1)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鉴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退还. 16.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