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1 |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4)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7.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8.2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章. 18.3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 19.2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19.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提交《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经招标人确认身份后(招标人对其身份不明的,须出具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1.投标截止期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 21.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 补充、修改 或 撤回 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第五节 开标23.开标 23.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23.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23.3开标顺序:开标直接开商务标. 24.投标文件公布 24.1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 24.2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