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1 |
一、前言 青岛博丰化学有限公司是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所改制企业,主要为海晶化工聚氯乙烯生产提供配套的催化剂,该公司一直在海晶化工厂区内租赁海晶厂房进行生产经营.
2013年10月份,随着海晶化工停产搬迁,博丰化学同时搬迁至董家口临港产业区,并继续租用海晶化工厂房.博丰化学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青岛博丰化学有限公司3000吨/年聚氯乙烯生产助剂、300吨/年胶粘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2月),青岛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2月28日以青环审[2015]8号《关于青岛博丰化学有限公司3000吨/年聚氯乙烯生产助剂、300吨/年胶粘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已投入试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青岛博丰化学有限公司的委托,2016年12月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16年12月27日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现场勘查以及查阅相关资料,制定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017年1月8日至1月9日、3月10日至3月11日,根据验收监测方案,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中心对本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监测;
对环境管理水平情况、清洁生产水平进行了检查;
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编制了《青岛博丰化学有限公司3000吨/年聚氯乙烯生产助剂、300吨/年胶粘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依据 2.1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
2、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1)第16号公告《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12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2月;
4、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12月;
2.2 技术文件依据
1、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鲁环函[2011]808号),2011年12月;
2、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通知》(鲁环函[2011]417号),2011年6月;
3、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青岛博丰化学有限公司3000吨/年聚氯乙烯生产助剂、300吨/年胶粘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2月.
4、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青岛博丰化学有限公司3000吨/年聚氯乙烯生产助剂、300吨/年胶粘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审[2015]8号),2015年2月28日;
5、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3000吨/年聚氯乙烯生产助剂、300吨/年胶粘剂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函》(青环评函[2016]18号),2016年3月24日.(因为海晶化工全资收购了青岛博丰化学,我们向市局打了报告将博丰化学建设项目并入海晶化工项目)
6、《关于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乙烯搬迁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暨供汽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审[2015]36号).
三、项目概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3.1 项目概况 3.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详见表3-1. 表3-1 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3000吨/年聚氯乙烯生产助剂、300吨/年胶粘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