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11

…….吴女士使用棕色染发剂,头发却被染成了黑色,与产品说明不符,故商家应给予处理.

(二)赠品有质量问题维权案 1月3日,铜陵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殷女士投诉:在铜陵市某药房买了150元的血糖试纸,对方当时还送了一件赠品,其回家后发现赠品无法使用,现在要求商家处理,对方不予解决. 接诉后,长江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商家,了解到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向殷女士表示歉意,并给予退货退款. 点评:本案是一起商家送的赠品无法使用而引发的纠纷.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以及为促销向消费者提供的奖品、赠品和免费服务等,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社会普遍公认的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在本案中,商家赠送的商品无法使用,应依法处理.

四、工作动态 元旦小长假期间,铜陵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4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8.24%,其中咨询37件、投诉10件,投诉均按照规定及时分送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受理的消费投诉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质量问题,新买的电视机有质量问题,在三包期内的手表出现性能故障等.二是合同问题,购买的地板与商家承诺不符,健身房不履行返现约定等.三是法规咨询,咨询定金、七天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 1月

16、17日,根据铜陵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要求,铜陵市工商局消保科结合正在开展的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第1季度流通领域节水器具类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此次专项抽检共抽检水嘴等节水器具类商品15组,涉及铜陵大市场、茂源大市场、红星美凯龙、井湖大市场和东顺商贸城等5个建材专业市场8家经营单位销售的8家生产厂家的产品,以全面反映被抽检商品在该市流通领域的市场状况.同时,工作人员结合抽检工作,开展了节水器具类商品质量现场检查,查验主体资格,检查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等制度建立情况,督促引导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人义务,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下一步该市工商局将依法按照抽检结果开展事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以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节水器具类商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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