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11 |
2019年3月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区主管部门对采购物资的相关要求,对本次项目采取院内比选.欢迎具有此项目生产、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文件编号:FYBJY-2019-02
2、项目名称:医用设备(产后康复治疗仪)比选采购;
3、 包:1个;
4、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下午5时;
5、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3月16日下午5时止;
6、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7、比选商资格和要求;
7.1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
7.2比选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7.3比选商报名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印章);
7.3.1比选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
7.3.2比选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7.3.3比选商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有三证合一的比选商忽略7.3.2-7.3.3;
7.3.4比选商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7.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参加比选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代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7.3.6如果产品属于单一来源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及三名以上专家论证报告.
8、比选商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否则不予报名.
9、联系人: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科: 赵老师 联系
电话:028-61795875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2019年3月8日
第二章 比选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次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书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医疗设备表(项目号:FYBJY-2019-02) 包号 品名备注
1 产后康复治疗仪 各种规格、型号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项目进行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2、比选双方 2.1由院方代表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分小组. 2.2由符合本次比选预审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比选.
3、比选要求 3.1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比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除非特别注明,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项目所列要求进行报价. 3.3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与采购人、采购机构串通,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报价 比选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比选文件规定.对于不满足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5、比选文件的印刷及装订 5.1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及相关要求,准备比选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标注 正本 、 副本 字样. 5.2比选文件的正副本均需用不退色的墨水打印、复印,由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印章. 5.3按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表
1、本次为一次性报价.比选商按照采购人统一制定的报价表填写后密封.(见比选文件附件)
2、凡属四川省卫生厅挂网品目的,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阳光采购平台上公布的外省参考价、历史最低价.(依召开比选会那月平台公布的价为准).优先考虑按平台最低价或低于历史最低价执行的比选商.若为中选,将根据阳光采购平台每月公布的价格进行实时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