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11 |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5.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6.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8.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9.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0.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制度体系范本 为方便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局制定了制度体系范本,供各有关单位参考.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另行制定制度体系,不宜照搬.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条 凡患有霍乱?,细菌性、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 凡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 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第六条 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第七条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第八条 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第九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第十条 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销售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十一条 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第十二条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2.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第一条 餐饮单位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第二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餐饮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