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1 |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加工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用于食品加工的工用具、餐饮具、容器应按生熟分开使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 不做或少做烧卤凉菜.尽量避免外购散装熟食(烧卤熟肉制品).自制烧卤凉菜必须有专门操作区域、专用工用具和容器,并现食现做,尽量当餐用完.不使用工业酒精勾兑的酒类、来源不明的泡制酒、自行采摘的野菌(杂菌)等蘑菇类食品原料.不供应河豚鱼和生食水产品. 第十七条 食品留样要求.聚餐的食品(成品)必须按品种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记录留样餐次、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等信息.
第五章 现场指导 第十八条 对农村集体聚餐实现现场抽查指导制度.重点对500人以上聚餐进行现场指导,现场指导人员须在聚餐前1天到现场指导,指导内容主要是场所及周围环境、原料采购、感观性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对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整改.
第六章 信息公示 第十九条 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建立并实施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公示制度,向农村地区群众定期或不定期公示承办者备案、加工制作人员体检培训、依法依规经营等情况,督促承办者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聚餐.
第七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条 各地要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和处置程序,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举办者和承办者发现聚餐人员出现头疼、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要立即停止供餐,原则上要在30分钟内电话向信息员报告,信息员接报后迅即向协管员报告,协管员接报后经核查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乡镇监管所.乡镇监管所及相关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视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食品安全办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卫生计生等部门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食品抽样检验等工作,最大限度控制事件的扩大蔓延.
第八章 宣传培训 第二十一条 各地要采取各种形式,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诚信操作,引导农村群众科学安全用餐,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农村群众对实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指导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为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气氛.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构筑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
第九章 信息报送 第二十二条 各地要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实行季报制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农村集体聚餐,指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群众自发组织的、在餐饮服务单位以外场所举办的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
(二)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指组织、发起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