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12 |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
鼓励外资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鼓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外籍博士后.
三、探索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相融合 6.支持新区重点产业领域新扩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针对新区重点支持的优势主导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根据其投资规模和投产后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程度,设立人才队伍专项资助.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建、扩建企业的 高级管理人员奖 和 人才资源开发综合补贴 . 高级管理人员奖 按照其上一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的10%予以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人才资源开发综合补贴 根据企业年度实际人才开发费用予以核销资助,每个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四、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7.支持高层次人才兴办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予以最高1:1配套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设立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对高层次人才承担本区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转化项目所办的新兴产业企业,给予项目研发投入50%,最高500万元项目支持.支持、鼓励高层次人才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参股入股进行投资.引进高层次人才到自贸试验区创办科技型企业,按规定申请的科研项目优先立项,其在新区建设公共平台可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方式予以支持.探索设立高层次人才创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 种子 基金的作用,引导各类资本投向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 8.鼓励领军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各类创新创业中心,鼓励各功能区(园区)、街道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和规划布局,建设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重点支持众创空间的建设和运营.对经确认的孵化平台给予建设补贴最高500万元,给予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入驻孵化平台的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每年提供不超过30万元的服务补贴.探索推进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建立多层次离岸创业服务支持系统,为海外人才打造具有引才引智、创业孵化、专业服务保障等功能的国际化综合性创业平台. 9.鼓励支持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及大学生等在新区创新创业.对经科技部门主办或认可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落户新区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创业奖励.由新区各类孵化平台孵化的项目如一次性获得200万元(含)以上投融资,对孵化平台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辅导奖励.由新区孵化平台推荐,在孵项目一次性获得500万元(含)以上投融资,对孵化平台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辅导奖励.
五、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和培训交流 10.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在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和重要学科领域内,进一步向企业一线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家、企业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在新区入选并经认定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所在单位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支持的中青年创新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补贴.对于正常运营的市级以上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的核心成员按照其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10%给予专项薪酬补贴.在新区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给予领军人才中拔尖人才10万元,后备人才5万元的培养经费. 11.实施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培训交流工程.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来新区开展合作办学,鼓励外资培训机构与区内高校、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基地.鼓励跨国公司在新区建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吸引各类国际组织、学术论坛落户新区.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主持或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和培训考察活动,不断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带领更多的人才创新团队承担更加富于挑战的任务,引领和支撑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给予列入新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境内外培训项目、国际学术技术交流考察活动项目每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培训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