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2 |
涉及到燃气或其他管线的,应提供燃气或其他管线的查询结果和三方保护协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未申办受监登记和安全施工前提条件审查手续的受纳场,不得进行建设活动.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受纳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建设单位应按照技术指南建设符合要求的安全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并将数据联网上传至建筑废弃物监管系统. 第十四条【受纳场封场及竣工验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闲置建筑废弃物受纳场,不得擅自关闭建筑废弃物受纳场或改变用途. 达到设计堆填高度或容量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受纳需关闭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建设单位应当在封场停止受纳30日前报建设主管部门,经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向社会公布.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安全稳定性评估,对堆体、挡土坝进行整体稳定性勘察及评价,按照专项设计实施封场复绿、复垦或者平整,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后续监测及移交】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继续组织开展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监测工作.受纳场达到安全稳定性要求的,由建设单位移交原土地权属单位管理. 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技术规范】受纳场项目的建设施工活动纳入建设工程管理,应按《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DBJ/T 15-118-2016)等标准规范要求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责任】受纳场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设立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技术措施费在工程施工招标中应当单列,不得将其作为招标投标竞价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及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公示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总体要求,组织制定并实施包括突发事故、防洪抢险等受纳场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检查应急物资使用、储备情况,保障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责任】受纳场监理单位应当将质量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运营管理等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责任】受纳场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受纳场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安全的目标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组织施工活动,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应当建立受纳场项目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应当设立受纳场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受纳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和受纳场项目生产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受纳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和受纳场项目生产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按规定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监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受纳场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受纳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施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其他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十九条【运营单位责任】受纳场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受纳场项目的运营组织方案,场区安全管理的目标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运营管理工作. 受纳场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和受纳场项目生产情况,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运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受纳场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第二十条【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受纳场监管部门应按照受纳场项目风险辨识和分级评估的工作指引,指导受纳场建设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和分级评估.受纳场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危害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做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 第二十一条【施工与验收要求】受纳场挡土坝地基基础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受纳场挡土坝地基基础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 受纳场挡土坝施工根据坝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