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2 |
更正内容如下: 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3日10:30(北京时间)"更改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9日10:30(北京时间)";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10时30分"更改为"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10时30分";
将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第42页P1.9 LED显示屏"软件采用厂家自主品牌,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取消;
将53页售后要求"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4月交货/完工,并在70天内完成系统试运行及系统培训,并通过验收."更改为"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完工,并在70天内完成系统试运行及系统培训,并通过验收." 将采购文件中第55页"验收时间: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4月交货/完工,并在70天内完成系统试运行及系统培训,并通过验收." 更改为"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完工,并在70天内完成系统试运行及系统培训,并通过验收." 其他采购公告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