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2 |
一、2016年公职律师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公职律师.
(二)考核内容及重点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
1、《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的内容;
2、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3、承办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敏感案(事)件报告备案并接受监督指导的情况;
4、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
(三)年度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三个等次,参加考核的律师有《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不评定考核等次 .
1、律师执业活动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并完成律师协会规定的培训,承办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案件和参与重大敏感事件等及时向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备案并接受监督指导的,考核等次为 称职 .
2、律师执业活动有《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 基本称职 .
3、律师执业活动有《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 不称职 .
4、参加考核的律师有《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评定考核等次.
(四)各单位应提交公职律师考核备案材料(纸质均提交一式两份A4规格),《2016年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2).
(五)考核结果备案审查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考核备案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市司法局公律科(电子文档发市律协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突出监督检查作用,对律师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行业规范以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着重考核.
2、应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四川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以规则指导考核工作.
3、各单位应对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出具具体的评语意见.
4、律师应当按考核内容全面总结上一年度执业情况,填写《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对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意见应阅签意见.
二、特别事项说明
(一)为便于统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数据、录入省政府信用体系网及法律法规检索系统的数据,请各单位上报附件电子文档时采用Excel表格填报.表格格式均已固定(汉字为宋体9号字,数字为Arial体9号字,行高24),请不要随意改动,按照填表说明将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即可.
(二)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2016年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在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司法局公律科联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昌邹星联系
电话:0830-3100889 附件:
1、《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16年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
3、《四川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泸州市律师协会 2016年4月22日报:局领导 泸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6年4月22日印发 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