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14

9 开标时间:2019年5月16日9:30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2(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10 定标时间:2019年5月16日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2(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11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12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联创大厦西大楼三楼(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901号) 联系人:朱园洪、殷琼烨 联系

电话:0510―86816115-81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30号 联系人: 高骏钦

二、投标人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可自行踏勘.采购单位联系人:高骏钦,

电话:051085225347.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于2019年月日16时前提出.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修改的澄清公告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 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时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B.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C.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D.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会保险的2018年11月-2019年4月社保交纳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E.产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补充性文件

1、投标人的历史、背景和近二年主要业绩介绍(提供相关有效合同复印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2018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单独密封包装),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 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5.细目标价表(格式见附件) 6.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 7.要求需方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8.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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