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14 |
一、招生原则 2017年蕉城区小学新生招生严格依据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蕉南、蕉北街道办事处和城南镇适龄儿童按划片区域范围就近入学;
农村适龄儿童按乡镇户籍所在地学校(含 撤点并校 的教学点)就近入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确保户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2017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蕉南、蕉北街道办事处和城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蕉南、蕉北街道办事处和城南镇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城区各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批复》(宁政〔2000〕241号)、《关于城区各小学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宁区教〔2004〕8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宁德师院附小、蕉城区实验小学新生还要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11日到就读学校登记.城区各小学审核汇总有关证明材料后,于2017年7月17日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城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就读于蕉城区城南中心小学,其中岭头、叶厝、田中三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可参照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二)金涵乡片区的适龄儿童 金涵乡户籍(除金涵保障性住房、新榕金水湾、金涵上兰、井上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金涵乡招生片区,由民族实验小学(原金涵中心校)、亭坪、琼堂、濂坑小学负责接收. 金涵保障性住房、新榕金水湾以及金涵上兰、井上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由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招收. 居住在金涵乡区域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人员子女按照金涵乡片区户籍生招生原则,分别由民族实验小学(原金涵中心校)、亭坪小学、琼堂小学、濂坑小学、第二实验学校负责接收.民族实验小学优先招收畲族务工人员子女和流动人员子女. 金涵乡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11日到片区就读学校登记.居住在金涵乡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人员子女家长持相关材料于7月12日至14日到申请就读学校登记.
(三)漳湾镇兰田村的适龄儿童 漳湾镇兰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在兰田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人员子女由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原蓝田学校)负责接收.兰田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流动人员子女的家长持相关材料于2017年7月12日至7月14日到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登记.
(四)其他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其他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乡镇学校负责招收,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乡镇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审核汇总有关证明材料后,于2017年7月6日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五)五类人员适龄儿童 非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的允许在蕉城区属城区小学就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适龄子女. 2.在蕉城区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监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他监护人或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以上五类人员的子女要求在蕉城区属城区小学就读的,家长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到区教育局初教股登记,由区招委会确定就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