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4 |
3.若是代理记账机构注销,需提交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公司注销证明1份(加盖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
4.交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原件均需上传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并将上述纸质件原件快递寄送城阳区财政. 设定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2016年2月16日批准,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予以公告: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二)代理记账资格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十)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2016年2月16日批准,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网上审核) (十一)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二)咨询服务 青岛市城阳区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社会事务类一窗受理窗口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社会事务类一窗受理窗口,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联系
电话:0532―87025666;
87866153. 电子
[email protected] (十三)实施标准和范围:城阳区
二、办理流程
(一)环节和流程 1.申请:企业登录 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 提交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材料;
2.受理:网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通过EMS快递(城阳区免费)寄送材料;
3.颁发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书.EMS快递(城阳区免费)收件地址:城阳区山城路195号,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社会事务类一窗受理窗口(区财政局会计办),
电话:0532-87025666;
0532-87866153
(二)流程图(见附件1)
三、救济途径
(一)投诉 1.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代理记账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城阳区财政局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区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负责对综合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4.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5.投诉渠道 城阳区财政局办公室
电话:0532―87868102 区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
电话:0532―6679679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箱:青岛市城阳区财政局山城路198号.邮编:266109
(二)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