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由利津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整改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抽查.
四、你公司在完成整改后,向利津县环保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在项目试生产期间,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之外,不得再扩大规模.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18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利津县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