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14 |
本技术规范书中UPS及相关产品应通过国家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或者国际相关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认证. 本技术规范书中UPS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特性. 本技术规范书中UPS产品符合通信机房建筑承重要求,在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应简便易行. 本UPS电源系统需适用如下标准要求: (1)《国家A级机房标准》;
(2) YDN023-1996《通信电源和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3) 电网综1997(472)号文《通信电源、机房空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暂行规定》;
(4)电网交1999(625)号文《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前端智能设备通讯协议》.
二、技术要求 1.UPS电源系统的容量要求 UPS电源容量为30KVA、40KVA的UPS电源系统. 每台UPS电源后备电池组时间为60分钟. 2.UPS电源系统的物理性能 (1)环境要求 工作温度:环境温度:5℃~40℃;
相对湿度≤93%,无凝露. 满足北京地区的抗震要求. 贮存运输环境及机械条件: 温度:-25℃~+55℃(不含电池);
振动、冲击条件应符合GB/T 14715-93中5.3.2规定. (2)外观、结构 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现象,表面涂覆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开关操作应方便、灵活可靠.零部件紧固无松动. 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及功能显示应清晰端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本项目地面承重500kg,供货方应考虑设备的承重要求. 3.UPS电源系统的主要技术特点 (1)UPS主机必须为在线式双变换结构,确保电源的输出质量;
输出端配置输出隔离变压器. (2)UPS主机采用IGBT数字整流技术并具有无功功率补偿设计. (3)UPS主机须能并机运行,并机负荷不均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