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14 |
全州完成竣工结算审计项目785项,送审金额340,755.21万元,审定金额318,354.68万元,审计净核减(节约支出)22,400.53万元.审计过程中,根据项目情况灵活采取措施和办法.如:全州国土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局从州、县(市)审计局抽人组成审计组,在州国土局现场办公,流水作业,完成70,159亩土地整治项目审计,项目预算送审金额22,285万元,前置审计审定金额为14,628万元,审减7,657万元.积极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的作用. 4.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州委组织部《201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审计建议》(州组函〔2015〕10号)及州政府批复意见,扎实推进经责审计项目.目前,全州审计机关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4个,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041.67 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8,369.22 万元.州审计局重点完成了州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至2014年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安龙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等项目.并根据《黔西南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规定,配合州委组织部完成全州离任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监交工作49项,重点关注相关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情况,以及个人管理使用的公共财物和账面未涉及的其他事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5.围绕经济提质增效,加强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安排,一季度、二季度分别组织对州本级、8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从7月起,根据审计署和省厅要求,通过上审下的方式(省厅组织对我州一个县(市)的稳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州审计局负责跟踪审计他各县),每月进行跟踪审计.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关注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突出问题和推进长远发展的建议.力争通过审计如实反映政策措施落实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不足,以促进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不断完善,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和改革进一步深化. 6.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自然环境责任试点审计.我州结合上级相关精神及州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办法》要求,州委办、州政府办出台了《黔西南州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建设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文件,根据文件,州审计局于2014年至2015年分别对册亨、安龙两县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拟请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帮助评审论证后正式出具报告.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黔西南功能生态区争取更多生态补偿提供数据依据,为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积累经验. 7.围绕服务和保障作用发挥,加强专项重点任务审计.更加注重审计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15年向州委、州政府提交专报和综合性报告,已获州领导批示5篇次.除完成保障性安排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外,一是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和省厅安排,抽调人员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24日对思南县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贵州省环境发展和教育项目2014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促进各级加强对外资项目贷款相关要求及法规的认识,保障项目资料真实、完整、规范,保障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专款专用.二是根据省厅统一安排,抽调20人参与省厅对全省2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12年-2014年扶贫资金审计.并组织督促我州相关5个县,严格按照省审计厅对2012至2014年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三是根据省厅《望谟县灾后重建跟踪审计工作方案》(黔审经执派〔2015〕77号),组织对望谟县2011年 6.06 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重建项目,望谟县灾后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审计,目前正对报告征求意见.四是根据州政府安排,派出审计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