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14 |
9 对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0 对扣押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1 对未制定、公布工资分配、工资支付规章制度或者制定的工资分配、工资支付规章制度未听取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的意见的处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12 对未记录劳动者工资清单、未将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清单提供给劳动者的处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13 对未记录劳动者出勤情况、出勤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二年的处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14 对未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指定劳动者消费地点、场合限制消费方式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15 对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6 人社局 (90项) 对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7 对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8 人社局 (90项) 对女职工产假少于规定天数的处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9 对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的处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 对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1 对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单位登记(含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2 对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3 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4 对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5 对因违法行为造成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处罚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26 对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资料的处罚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27 对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8 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9 对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参加后中断缴费,又不支付工伤职工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
30 对单位或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1 对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