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15 |
1、贯彻落实上级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制定与实施应急预案、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习计划,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习,检查、落实应急器材和设备.
2、了解掌握辖区内环境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产生、转移等情况,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
3、接收、传达上级环境应急命令、指示,接收本市事故责任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环境污染情况报告.
4、综合协调本市应急系统内部各应急单位的行动,传达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令,通报有关环境应急情况,接收各应急处理小组应急报告,组织指导各应急处理小组的应急工作.
5、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和市政府及市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和信息交换工作,组织应急工作的各种保障,编制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三)应急处理技术小组 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生态流域科、大气污染防治科、固废土壤科、科技标准科、行政许可科、法制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等科室站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理现场指挥和应急方案制定.
(四)应急处理监察小组 由分管环境监察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环境监察大队及各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将环境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反馈给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造成原因和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提供应急监察信息.
3、负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等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4、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赋予的其它任务.
(五)应急处理监测小组 由环境监测站站长任组长,成员由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环境污染事故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监测,鉴别污染物的种类、性质、污染范围及危害程度.
2、对污染物进行采样分析,提供应急监测数据资料.
3、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赋予的其它任务.
(六)应急处理后勤小组 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政工科、环境监察大队、调研宣传科、法制科等科室有关人员组成.后勤小组负责应急处理的通信联络、车辆运输、资金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 工作程序
(一)受领任务,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信息第一接收人要马上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及带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人员到位.
(二)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汇报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并根据事态发展提请市政府启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局应急处理办公室转为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布置任务.
1、了解有关情况 为实施正确指挥,应急指挥部及其它小组在领受任务时应尽量弄清以下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件性质,必要时还要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2)污染源的种类、性质、数量、泄漏规模、污染范围及其染毒症候或污染区及其周围人员、动植物等中毒症状;
(3)事件危害的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受到控制的可能性以及预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