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5 |
1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火化炉维修采购项目
2 1.1 采购计划编号 2011-07-2511-z01
3 1.1 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人:丁刚 耿聆 联系
电话:(0431)88779626
88779607 4 1.2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项目责人:张倩 联系
电话:13596002420
5 2.3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6 3.1 项目预算和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80%,预留总工程款20%为质保金,质保期后返还质保金.
7 5 工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25天85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内如遇设备故障,维修人员须在1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每违约一次从质保金中扣除伍万元.因火化设备质量问题与家属纠纷所产生的赔偿,由厂家负责.施工须在下午12:30分后进行,厂家自行承担食宿费,自架临时电源(甲方负责接电场所).厂家自备水、电表,所产生的费用自付.
9 9.1 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谈判供应商的资信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 近三年类似产品的供货重点业绩 获国优、部优等荣誉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认证书.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重要声明:资格证明文件中前4项为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如供应商未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或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其报价将可能按无效标处理,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0 12.1 谈判保证金 1000元人民币 现金或现金支票
11 13.1 报价文件有效期 供应商报价在谈判会开始后
60 天内保持有效.
12 14.1 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13 16.1 报价截止期 时间:
2011 年10 月13日13:30 时至 14:00 时 地点: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接收人: 耿聆14 18.1 谈判会 时间:
2011 年10月13日14:00 时 地点: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15 19.1 谈判小组 人数由
1 人组成.
16 23.3 评审方法 综合评议法
17 30.1 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确定后统一向财政部门交纳.
18 31.1 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确定后
30 天内签订成交经济合同. 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总报价 (大写) 有无谈判保证金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说明 注: 1.本表按报价标包号依次填写. 2.除在报价文件中装订外,本表还须一份用小信封单独密封、标记、递交. 3.货物总报价为谈判范围所列全部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分项价格表保持一致.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6-1 营业执照(已年审的正或副本复印件) 附件6-2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附件6-3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6-5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附件6-6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附件6-7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附件6-8 谈判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属新注册企业,须出具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6-9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相关证明 附件6-10 近三年类似产品的供货重点业绩 附件6-11 获国优、部优等荣誉证书、ISO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附件6-1 营业执照 (已年审的正或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6-2 税务登记证 (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影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谈判供应商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谈判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谈判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谈判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可就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计划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项目的性谈判活动及合同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至年月日有效. 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