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15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 技术技能名师 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赣厅府发〔2016〕65号)精神,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校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省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中等职业学校 技术技能名师 培育计划,重点支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立足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以提高专业实践能力为导向,重点支持一批中青年教师成长为专业技术能手,构建具有鲜明职教特点的教师人才梯队,不断优化我省中职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为全面提高我省职业教育质量奠定坚实的可持续发展的师资基础.

二、主要目标 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校遴选200名中青年教师,通过三年的重点培育,助推其成长为技术技能名师,引导其熟悉行业发展动态,掌握先进专业技术,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在技能运用、技艺传承、技术创新、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方面成为骨干力量.

三、工作原则 1.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教师群体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突出培育重点,鼓励入选教师个性化发展. 2.协同培育原则:整合学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优质资源,协同做好入选教师的培育工作,为其成长发展创造便利条件. 3.统筹推进原则:结合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学专业建设、教师队伍结构等情况,综合考虑指标分配、经费支持、工作衔接等事项,推动培育计划均衡有序实施.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方向坚定,师德师风良好.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 3.具备中级以上(含)职称,在教学岗位工作5年以上. 4.具有一定的行业实践经历,取得三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或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业绩条件 1.近三年承担专业核心课程年均不少于240课时,教学效果优良;

2.近三年个人或指导学生获得技能竞赛国家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参加信息化教学大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 3.近三年主持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五、培育内容 根据组织培养与个人发展相结合的思路,对入选教师实行三年期综合培育,从教学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助推其提高综合素质,成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技能能手. 1.通识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集中培训形式,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信息技术应用、实践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引导入选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入选教师培育期内参加通识培训不少于6次. 2.企业实践:由选派学校和相关企业共同组织实施,安排入选教师至企业参加顶岗实践,引导其熟悉并掌握相关技术技艺,参与企业项目开发、产品技术研发,参与相关生产工艺编制、质量管理与控制等,提高入选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入选教师培育期内参加企业实践不少于12周. 3.重点帮扶:由选派学校组织实施,各校结合 双师型 名师工作室建设要求,安排具有教学专长或绝招绝技的专家或专业带头人开展结对帮扶,采取 师带徒 模式,开展行动导向(一体化)教学实践与演练,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创新、实训与推广等活动.入选教师培育期内参与帮扶活动不少于120课时. 4.个人项目研究:入选教师在专业领域内自主开展技术传承与应用、教育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项目研究.入选教师申报的研究项目必须是新设项目.鼓励跨校、跨地区、跨专业联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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