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5 |
一、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的依据和原则
(一)调整依据.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是根据国家、省、市以及区党委、区管委会的有关文件规定;
三是根据我区今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相关收支因素的变化.
(二)调整原则. 一是依法、据实调整原则;
二是 保运作、保民生、保信用、保重点 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概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今年我区除受珠海发电厂受电价下调、土地使用税税率下降影响外,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经市人大批复后,国务院又陆续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新政策,对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造成较大影响:一是根据财政部4月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文件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增值税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据区税务部门测算,受该政策影响,我区全年增值税减收0.5亿元,其中区级收入减收0.13亿元.二是根据财政部6月2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将对高新技术企业及 中国2025 先进制造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经区税务部门测算,我区符合退税条件的企业较多,年内预计存在直接退税3.47亿元,造成区级收入减收0.87亿元.三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财预[2018]31号)文件要求,我区今年4月起不再将货物港务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计全年区级收入减收0.82亿元. 综上,各项年初无法预计因素造成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1.83亿元,影响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增幅7.3个百分点,结合1-7月份收入情况,预计我区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由年初预算的27.78亿元调减至26.21亿元,增幅由10%调减至3.8%. 根据已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一般公共预算类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11亿元. 根据置换债券申请情况,债务转贷收入调增2.33亿元. 根据市人大通过的决算报告,将我区2017年底一般公共预算结余从3.09亿元调整为2.78亿元,调减0.31亿元. 根据基金预算调整情况,将基金预算调入至公共财政预算使用的财政资金规模从年初的6亿元调整为8.7亿元. 根据省审计厅意见,将我区挂账存量资金0.91亿元调入补充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区党委、区管委会及区各预算单位的相关工作安排做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由29.64亿元调整至32.90亿元,调增3.26亿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4.62亿元,调增0.56亿元,主要调整包括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性支出调增0.67亿元,外贸进出口扶持资金调减0.05亿元. 公共安全支出调整为2.38亿元,调增0.34亿元,主要是新增消防设备购置支出0.18亿元、公安支出0.15亿元.
3、教育支出调整为4.55亿元,调增0.87亿元,主要是学校人员性支出调增0.51亿元.
4、科学技术支出调整为5.33亿元,调增0.68亿元,主要是调增产业扶持资金0.1亿元,以及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广东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应的支出0.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