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5 |
(二)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新认定)事项. 1.办理方式. 自即日起该事项为批量办理,一般每年一次,自我委发布申报通知之日起,企业一律通过委网上办事窗口申报系统(http://210.76.70.180/)申报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新认定). 2.办理流程. 取消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下简称地市经信部门)初审环节,企业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由我委统一受理办理. 我委通过系统征求地市经信部门意见.地市经信部门可对申请事项内容及状态全流程实时查看,需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办理意见分为同意推荐和不同意推荐两种,逾期不回复视为同意推荐.若地市经信部门不同意推荐,需写明具体理由.地市经信部门意见具有一票否决权,只有通过地市经信部门同意推荐的企业方可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和现场考察环节.如地市经信部门不同意推荐,需写明具体理由. 根据地市经信部门提出的意见,对同意推荐的企业组织开展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视具体情况进行部分或全部和现场考察,提出拟认定的名单.将拟认定的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发布认定通知. 该事项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特别程序(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时间)不计算在内,特别程序约30个工作日. 由于该事项需要进行专家书面评审,企业应于申报通知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地市经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