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15 |
(一)政策内容:对我县企事业单位院士专家工作站入选市级A、B、C类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建站补助,入选省级的再给予50万元补助,经中国科协认定为示范的再给予10万元补助.
(二)政策解释: 1.新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按照入选 南太湖精英计划 等级给予建站单位20―40万元补助,分二期拨付,认定后拨付一半,首次考核合格后拨付一半. 2.入选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并首次考核合格,再给予建站单位50万元补助. 3.认定为国家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再给予建站单位10万元补助.
(三)所需资料:《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补助申报审核表》(附件10)及审核表所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各二份.
(四)受理单位:县科协. 十
一、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助和津贴
(一)政策内容:对新建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补助;
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6万元津贴和奖励.
(二)政策解释:新建站以第一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式进站、工作站挂牌为准.
(三)所需资料: 1.企业填报《长兴县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助申报审核表》(附件11)及相关材料. 2.《长兴县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津贴和奖励申报审核表》(附件12)及相关材料.
(四)受理单位:县人社局专技科. 十
二、企业教授博士柔性工作站补助奖励
(一)政策内容:新认定教授博士柔性工作站的,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补助,并视运行绩效给予企业和团队适当补助.
(二)政策解释: 1.鼓励校企共建教授博士柔性工作站,给予经认定的工作站企业一次性5万元建站补助,每入站一个教授博士团队给予企业5000元工作经费补助,工作站认定之后,给予年度考评前10名的企业2万元/家奖励,对教授博士科研成果在企业转化的,按每项成果的类型及层次给予教授博士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建站补助申报对象为新认定的教授博士柔性工作站,以认定文件为准;
工作站考评奖励申报对象以年度考评结果文件为准. 3.工作经费补助、科研成果转化奖励申报对象为已认定的建站企业,其中,科研成果转化奖励兑现后由企业发放给教授、博士并反馈相应人员签字确认的发放证明. 4.相关企业在每年年末申报.
(三)所需资料: 申报企业填报《长兴县企业教授博士柔性工作站补助奖励申报审核表》(附件13).
(四)受理单位:县人社局人才开发办.
第二章 创新人才引进平台机制
一、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保障
(一)政策内容:我县事业单位引进重点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可制定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专业的35周岁以下硕博士、4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人员,经批准可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录用.省外科研院所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来长创业创新,可继续保留事业人员身份.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人员良性流动,事业单位科研人才可在一定年限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创新.
(二)政策解释: 1.事业单位引进重点人才: ①按引进程序办理引进重点人才手续. ②由引进人才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向县政府请示,经县领导同意后,按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办理聘任核准手续. ③同步将核准材料报县人社局工资科审核,兑现待遇. 2.直接面试、考核录用: ①由引进人才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向县政府请示,经县领导同意后,到县编委办申请用编核准,并将县领导批示及用编核准单,按归口管理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 ②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