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7-16

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

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

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

6、其他导致地役权消灭的事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注销的地役权没有登记的;

2、地役权消灭的材料不齐全、无效;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没有按规定进行实地查看;

4、本规范第4章要求的其他审查事项.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畴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青年路. 交通方式:可乘车或步行由客运站向青年路往里200米处.

六、申请材料 申请地役权登记 序号 申请材料 首次 变更转移注销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 √ √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 √ √ √

3 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地役权合同 √

5 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6 地役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宗地界址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3)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

(4)地役权内容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役权内容变更的协议. √

7 不动产登记证明 √ √

8 地役权转移合同 √ √

9 地役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提交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材料;

(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材料;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提交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材料;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提交当事人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协议.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收费项目:不动产登记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6〕2559号. 收费标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证书工本费为10元. 缴费时间:领取证书前 缴费方式:有财政缴费业务的农业银行 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中介服务(无) 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

二、资质资格(无) 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西畴县西洒镇青年路). (2)网络提交.

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国土局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权籍窗口做好权籍调查后,受理窗口要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结果等工作的受理,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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