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7-16

(三)核定 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做进一步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审核人员应进一步审核上述受理环节是否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查验、询问等.对于在登记审核中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要求申请人补全材料、补全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四)决定及送达 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然后再打证,收取费用、发证,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归档入库. 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西畴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 2.电话咨询:0876-3058128 3.网络咨询.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受理时限到期后,申请人持身份证及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书到不动产登记发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电话投诉:0876-7628250 网上投诉:http://www.xzsp.ynws.gov.cn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国土资源局,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青年路;

邮政编码:663599.

(五)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文山州国土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

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网站下载(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国土局)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附件1 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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