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6 |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农垦局. 云南省农垦局 2016年8月31日 云南农垦财政项目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本部门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90号)、《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9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绩效管理,是项目承担单位应用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对项目承担单位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考核指标等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 第三条 项目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考核,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第四条 项目绩效考核应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五条 项目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
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政管理办法;
项目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
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工作目标、计划、预算、考核指标等;
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和项目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其他.
第二章 考核实施主体 第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绩效考核的主体,负责项目绩效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确保项目绩效考核工作质量.云南省农垦局是项目绩效考核管理的主体,负责牵头组织云南省农垦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项目绩效考核的对象是省农垦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云南省财政预算支出资金项目. 第八条项目绩效考核以一个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考核基准为上年12月31日.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向省农垦局报送当年应开展绩效考核的项目,省农垦局审核确定所要开展绩效考核的项目,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做好考核准备. 第九条 项目绩效考核内容包括:
(一)绩效目标设立是否科学;
(二)预算执行是否有效;
(三)预算目标是否完成;
(四)支出效益是否明显. 第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项目绩效考核组织机构,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确定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绩效考核.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照事先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报告,并于每年5月30日前将项目绩效考核报告报送云南省农垦局审核. 第十二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应采取绩效跟踪、数据核查和实地调研等动态监控方式,及时掌控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