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16 |
我厅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确定由厅经侦总队负责办理,并于3月27日派员专门与傅朗林代表进行了沟通.现将我厅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积极防范和打击侵犯老年群体违法犯罪. 根据傅朗林代表的建议,我厅结合工作部署进行认真研究,确定了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全省社会秩序稳定.
(一)严厉打击侵犯老年群体违法犯罪.对于打击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诈骗、盗窃、非法集资、高利贷、伪劣假冒保健品的说教和推销等经济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连续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盗抢骗犯罪等专项行动,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取得了显著效果.特别是对侵犯老年群体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指导督促解决案件侦办中存在的问题.如2017年9月,南昌县公安局对江西老庆祥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开办养老公寓,办理会员后充值进行高额返利模式向不特定老年群体非法吸收存款进行立案侦查.2018年4月,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江西金三江养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立案侦查.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快案件侦办进度和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宣传防范活动.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110"宣传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时间节点,联合省处非办、工商、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法,让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群体深入了解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的手段和特征,用事实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升群众识别和防范的能力.2017年11月,省公安厅与省处非办、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营造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良好氛围;
2018年,省公安厅对近三年侦办的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和线索进行摸排,并与省处非办、省民政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应对处置措施,联合发布了《关于提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的公告》,提示老年群体防范此类犯罪;
省公安厅还与省处非办共同举办全省防范非法集资专家宣讲团巡回宣讲活动,组织人员赴多个县(区、市)乡镇、学校等开展非法集资法律宣讲,通过阐法释法,解读案例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预警,提高群众甄别此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老龄工作机构、老年大学、新闻广播电台、公交地铁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将针对老年群体的常见违法犯罪进行梳理,统一制定防骗宣传手册、微电影等进行宣传引导,组织派出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老年大学、社区和广场等地,开展多种形式、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让老年群体了解相关违法犯罪的特征形式、法律法规和社会危害,切实增强辨识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