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07-16
《德育课本》二集第三册 礼篇

一、【太任斋庄】 文母太任.

惟德之行.能以胎教.笃生圣明. 【原文】 殷周王季妃太任.文王之母.挚任氏中女也.端一诚庄.惟德之行.及其有娠.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故文王生而明圣.君子谓太任能以胎教. 太任胎教.今古昭垂.厥后太姒行之.笃生武王周公.邑姜效之.笃生成王.即孔孟之母.亦复如是.近世欧风东渐.对于礼教.辄多攻击.独胎教一事.视为重要.愿女同胞审思之. 【白话解释】 殷朝时候.周朝祖先的王季.有个王妃叫做太任.就是周文王的母亲.也就是挚任氏的第二个女儿.他的品行、端庄诚实.一切事情.只要合乎德的才做.当他怀着文王娠的时候.他的眼睛不去看那不好的颜色.他的耳朵不去听那不正当的声音.他的口里.不肯讲傲慢的说话.他睡的时候.便不侧了去睡.他坐的时候.也不偏向着坐.他立的时候.两着脚就平平正正地不偏不歪.他也不吃奇怪的食物.他也不吃割得不方正的肉.他也不坐在不摆正的席子里.所以后来生了文王.产下来就很聪明神圣的.君子说、这是太任能够应用胎教的效果.

二、【申女拒婚】 召南申女.寄慨穿墉.夫礼未备.虽讼不从. 【原文】 殷申人女.许嫁于酆.夫家礼不备.欲强娶之.女以夫妇为人伦之始.不可不正.今夫家轻礼违制.拒不往.夫家讼之于官.致之于狱.女终以非礼相配.死不听命.作行露之诗曰.虽速我狱.室家不足.又曰.虽速我讼.亦不汝从. 申女当殷之末世.以礼自守.夫家礼不备.誓死不从.刘向称其得妇道之宜.传而法之.以绝无礼之求.防淫欲之行.夫轻合者必轻离.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世之侈谈自由.苟合成婚者.盍鉴诸. 【白话解释】 殷朝申国人的女儿.是许给酆地方的人做妻子.但是夫家没有备了礼.就硬要来娶他去.申国人的女儿.以为夫妇是人伦的开端.所以当那举行结婚的时候.不可不正正当当的做.现在夫家这样的草率做事.是看轻了礼节.违背了法制.因此就拒绝夫家.不肯嫁去.夫家就去告到当官.把他关在牢狱里.可是申国人的女儿、终究因为不合了礼法去结婚.就是死也不从的.就做了一章行露的诗.诗里说.你虽然召我到了牢狱里.但是和那宜室宜家的礼法不足.我终究不从你呵.诗里又说.你虽然召我来和我诉讼.我也终究不肯抛弃了礼法.从你这个强暴的男子呵.

三、【姜后脱簪】 周室姜后.秩秩德音.宣王晏起.待罪脱簪. 【原文】 周宣王后姜氏.齐侯女也.生有贤德.非礼不言.非礼不动.王尝晏起.后脱簪珥.待罪于永巷.使傅母通言于王曰.妾不才.致王失礼而晏朝.敢请罪.王曰.寡人不德.非后之罪也.复姜后而勤于政事.早朝晏退.修文武遗业.卒成中兴之名. 姜后恐宣王好色.循至穷欲招乱.故引过婉谏.致君于礼.刘向称其善于威仪而有德行.且引威仪抑抑.德音秩秩.及隰桑等诗以美之.贤哉姜后.弗可及已. 【白话解释】 周朝里宣王的皇后姜氏.是齐侯的女儿.他的生性是很贤德的.平常的时候.不合那礼体的说话不讲.不合那礼体的事务不做.有一次、周宣王早晨起来得很迟了.姜后就脱去了头上的簪子、和耳上的环子.在长巷里立着、等周宣王办他的罪.差了保母去对周宣王说.因为我的不好.以致使得皇帝失了礼、到朝堂里去是这样的迟了.还请皇帝办我的罪名.周宣王道.这是我的失德.并不是皇后的罪.就回复了姜后的原位.从此以后.周宣王对于政事.就非常勤力去做.上朝上得很早.退朝退得很迟.重修文王武王遗下的大基业.竟成了一位中兴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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