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16 |
九、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十、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10月25日13:45~14: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五楼第三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十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10月25日14: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十
二、招标人: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何敬宇 十
三、招标代理人: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9号万达大厦2609室联系人:杜俊峰、于淼联系
电话:0411-
82597498、18941117363 传真:0411-82840029-60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华昌支行 账号:80260120903847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 招标人: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何敬宇 2.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9号万达大厦2609室联系人:杜俊峰、于淼联系
电话:0411-
82597498、18941117363 传真:0411-82840029-60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华昌支行 账号:802601209038473 2.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1 与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一致. 6.1 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期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15)日前书面文件提出. 6.5.1 无项目踏勘. 11.2 投标报价应包括: 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实现本项目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全部的项目内容编制费用、人员费用、常驻现场、后续服务及不可预见风险等所有费用.
12 投标货币:人民币.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15.3 投标保证金形式: (1)支票;
(2)电汇;
(3)银行汇票;
(4)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格式见附件).(5)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1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2)递交地点: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北京时间每天8:30~11:
00、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不接受任何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以支票形式递交的,需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至少2个工作日之前递交至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5)支票、汇票、电汇时间以到帐日为准,只接受报名单位的账户汇款,不接受其他单位的账户汇款或个人名头汇款. (6)需注明单位名称和款项用途,以及 DWZB-20170909投标保证金 字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采购文件中规定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