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17 |
5元/O・月) 二级(1.31元/O・月) 三级(1.04元/O・月) 四级(0.79元/O・月)
一、综合管理
一、综合管理
一、综合管理机构 设置 一级0.06元/O 二级0.05元/O 三级0.04元/O 四级0.03元/O
1 管理处 设置 (1)区内设置管理处,设业主接待区;
(2)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区内设置管理处,设业主接待区;
(2)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区内设置管理处,设业主接待区;
(2)置办公家具、电话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区内设置管理处;
(2)置办公家具、电话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2 人员 要求 (1)小区设有专职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经理上岗证书,持证后有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1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小区项目经理和专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小区项目经理、物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挂在管理处. (1)小区设有专职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经理上岗证书,持证后有2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1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小区项目经理和专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小区项目经理、物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挂在管理处. (1)小区设有专职物业管理人员,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1年以上任职经历;
(2)小区项目经理和专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小区项目经理、物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挂在管理处. (1)小区设有专职物业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1年以上任职经历;
(2)小区项目经理和专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小区项目经理、物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挂在管理处.
3 服务 时间 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8:00-12:00,14:00至18:00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每周
一、周
三、周
五、周
六、周日8:00-12:00,14:00至18:00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国家法定假日需有人值守) 每周
一、周
三、周
五、周
六、周日8:00-12:00,14:00至18:00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国家法定假日需有人值守) 日常管理与服务日常管理与服务一级0.14元/O 二级0.13元/O 三级0.1元/O 四级0.07元/O 一级0.14元/O 二级0.13元/O 三级0.1元/O 四级0.07元/O
4 工作 计划 按《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小区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蒙自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蒙自市物业诚信评价办法》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告计划实施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按《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小区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蒙自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蒙自市物业诚信评价办法》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告计划实施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按《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小区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蒙自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蒙自市物业诚信评价办法》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告计划实施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按《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小区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蒙自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蒙自市物业诚信评价办法》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告计划实施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