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17 |
(此页无正文) 龙泉驿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龙泉驿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7日 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与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委办〔2017〕3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和加强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以下简称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计划项目是指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在一定时间周期内组织,由龙泉驿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和经信局)负责实施,并支持的应用技术、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社会与民生、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等各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第三条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是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为支持我区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项目分类 第四条 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由 七大主题计划+专项计划 构成,包括创新创业主体培育计划、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计划、创新成果转化计划、现代农业与生物医药计划、知识产权支撑计划、社会民生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专项计划.
(一)创新创业主体培育计划.设立专家(院士)创新工作站专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联合实验室专项;
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专项.
(二)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计划.设立孵化器建设专项、新建孵化器专项、孵化器内新增高企专项、校院企地公共技术平台专项.
(三)创新成果转化计划.设立工业技术创新扶持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重大科研计划后补助专项.
(四)现代农业与生物医药计划.设立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专项和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专项.
(五)知识产权支撑计划.设立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专项、高价值专利培育池专项、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项;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后补助专项.
(六)社会民生发展计划.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教育、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和科学普及.
(七)软科学研究计划.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支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相关研究、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相关研究、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发展相关研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前瞻性可行性研究、区域创新体系及创新环境等方向的研究.
(八)专项计划.聚焦重大任务,按照国家省市、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支持某一领域或产业发展,承接某一项重大工作任务. 如遇项目类别调整,按项目申报指南的内容执行. 第五条 项目按支持方式进行分类管理,主要分为事前资助项目和事后补助项目.事前资助是指项目立项后,财政资金采取部分资助或全部资助进行科研活动的方式.事后补助是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开展科研活动取得成果并符合要求的,在项目立项后,给予相应财政资金补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