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7 |
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书面告知文件要留档备查.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第十三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工作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一)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 注意防尘 、 戴防尘口罩 、 注意通风 等警示标识,对皮肤有刺激性或经皮肤吸收的粉尘工作场所还应设置 穿防护服 、 戴防护手套 、 戴防护眼镜 ,产生含有有毒物质的混合性粉(烟)尘的工作场所应设置 戴防尘毒口罩 ;
(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 当心电离辐射 等警示标识,在开放性同位素工作场所设置 当心裂变物质 ;
(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 禁止入内 、 当心中毒 、 当心有毒气体 、 必须洗手 、 穿防护服 、 戴防毒面具 、 戴防护手套 、 戴防护眼镜 、 注意通风 等警示标识,并标明 紧急出口 、 救援电话 等警示标识;
(四)能引起职业性灼伤或腐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 当心腐蚀 、 腐蚀性 、 遇湿具有腐蚀性 、 当心灼伤 、 穿防护服 、 戴防护手套 、 穿防护鞋 、 戴防护眼镜 、 戴防毒口罩 等警示标识;
(五)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 噪声有害 、 戴护耳器 等警示标识;
(六)高温工作场所设置 当心中暑 、 注意高温 、 注意通风 等警示标识;
(七)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 当心弧光 、 戴防护镜 等警示标识;
(八)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 当心感染 等警示标识;
(九)存在低温作业的工作场所设置 注意低温 、 当心冻伤 等警示标识;
(十)密闭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设置 密闭空间作业危险 、 进入需许可 等警示标识;
(十一)产生手传振动的工作场所设置 振动有害 、 使用设备时必须戴防振手套 等警示标识;
(十二)能引起其他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 注意XX危害 等警示标识. 第十四条 生产、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生产、使用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线设在生产、使用有毒物品的车间周围外缘不少于30cm处,警示线宽度不少于10cm. 第十五条 开放性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 第十六条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除按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示例见附件2). 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为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1.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