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17 |
第十章 民法
一、总体情况分析 根据2003年司法考试大纲民法部分和姚新华教授主编的2003年版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民法卷,对比2002年大纲和2001年李仁玉教授主编的2001年版的民法卷,第一次出现在大纲和辅导用书中的要点,现按章节表述如下:
第一章 民法概述 《大纲》民法调整范围、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民事权利的救济(公力救济和自力救济)从原权利与救济权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小标题,更强调了权利的救济.
教材第4页将财产分为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
第二章 自然人 《教材》
第三节出现住所的法律效果、
第四节监护,将为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为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改为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变动较大.
第三章 法人 《大纲》法人人格否认、将法人变更的类型明确为法人的合并和分立、联营规避行为的效力
第四章 物与有价证券 《大纲》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教材中物的表述为物体或自然力,尤其是自然力,显然不同于2001版的教材.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大纲》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对特定人的表示与对不特定人的表示、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期限与条件的区别、伪装行为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变更权、除斥期间 教材 误传
第六章 代理 《大纲》和《教材》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大纲》和《教材》时效与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第八章 物权概述 《大纲》抵押权的范围 第十三章 债权概述 《大纲》债的特征 第十四章 债的履行
第二节债的履行规则 《大纲》履行费用、
第三节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履行不能、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 第十五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大纲》无效保证及其法律后果 保证责任的免除 第十七章 合同概述 《大纲》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将格式合同(不可排除法定条款的效力 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 非格式条款之优先效力 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原则)放在了第十八章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订立 《大纲》要约邀请、缔约过失责任,教材对以上两点论述具体而有针对性. 第十九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大纲》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二十一章 合同责任改为违约责任 《大纲》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责任.教材对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责任论述极为详细 第二十二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大纲》拍卖、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三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大纲》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二十六章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 《教材》的理论性明显加强了,讲得更深了,要求更高了.第一次提到了不当得利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无因管理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第二十七章 知识产权概述 《大纲》和《教材》
第三节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十八章 著作权 职务作品的种类及著作权归属、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出版者的权利内容、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软件复制品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将软件著作权的期限、软件著作权的限制独立成一个小标题 第二十九章 专利权到第三十章 驰名商标保护 《大纲》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将专利申请的审批改为发明专利的审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标示权、注册商标的注销、注册商标的撤销、正当使用行为、驰名商标的保护独立成为一节,保护的地位明显增加,要引起重视. 第三十一章 婚姻、家庭 《大纲》可撤销婚姻、探望权、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教材对以上三点讲得极为完整和详尽. 第三十七章 侵权行为 《教材》加了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内容 记得万国学校骆勇校长于2003年4月7日《人民法院报》撰文《司法考试分析及展望》指出:司法考试可以归结为八个字 规律可循,变数可测 .2003年大纲的出版,使 规律可循,变数可测 的旨趣豁然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