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18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发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下简称三级岗位)及选聘人员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人事管理"放、管、服",促进三级岗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权限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专任教师岗位和具有教授任职资格人员. 第三条 三级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数量结构比例和人员选聘条件控制.全校三级岗位按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统筹设置. 第四条 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德为先,突出业绩,鼓励创新创造,激励团队建设;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布局,突出重点.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我校三级岗位设置数量由学校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校内予以公布. 第六条 我校三级岗位设置在专任教师岗位,并向学校优先发展的优势、特色学科倾斜.
第三章 选聘条件 第七条 三级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应身体健康,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突破,为促进科技发展、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凡政治表现、廉洁情况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年龄超过59周岁的人员,可申报三级岗位,获得三级岗位聘任资格,不予聘任,不兑现岗位待遇. 第八条 符合第七条之规定,现受聘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立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认定三级岗位聘用资格.学校无空岗的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特设岗位聘用. 1.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人选. 3.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4.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5.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6.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七名或二等奖的前五名. 7.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科技成果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五项奖励(以下简称"省部五项奖励")一等奖的前三名或二等奖的前二名. 8.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三名或二等奖的前二名. 9.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二名. 10.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11.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个人排名前三名. 12.符合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可竞聘申报的条件者. 第九条 符合第七条之规定,现受聘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12年、8年、5年(在册在岗人员截止时间以省里规定为准,退休人员截止退休之日,下同)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且分别符合下列任意1项、2项、3项条件者,可竞聘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国家"973"计划项目参与人. 2.国家"863"计划项目参与人. 3.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六至七名)的获得者. 4.省部五项奖励一等奖(个人排名四至六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三至五名)的获得者. 5.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的前二名. 6.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7.国家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团队成员(个人排名前三位)(含国家精品课程、国家教学团队、国家双语课程、国家特色专业、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国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区). 8.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含省级教学团队、省级品牌专业、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 9.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10.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 11.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参与人(排名前三位). 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1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等次优秀的前二名. 14.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个人排名前五名),或二等奖的(个人排名前四名),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二名)获得者. 15.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16.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三等奖的第一名. 17.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三等奖的第一名. 18.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或全国音乐大赛或全国舞蹈大赛等比赛的金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四至六名)或银奖(二等奖)的前三名. 19.国家有关部(委)与中国美术家协会等国家级专业协会联办的全国性美展或全国性音乐、舞蹈大赛等比赛的金奖(第一名)的前三名或银奖(第二名)的前二名. 20.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或音乐大赛或舞蹈大赛等比赛的金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1.中国新闻奖的前三名或湖北新闻奖的第一名. 22.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或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2篇以上. 23.主持过1项国家级或3项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4.以第一完成人获得3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年产值4000万元以上. 25.主持育成省级及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物新品种1个或植物新品种3个以上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 26.研究项目成果被国家有关部委采纳、推广应用并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者. 27.可视同上述竞聘申报条件同等级水平的其它情形. 第十条 申报竞聘或直接认定三级岗位的有关成果和业绩为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所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