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7-28 |
Bosch TT和Danfoss SP各自在持有合营企业50%的股权. 合营企业将专门为Bosch和Danfoss集团从事其对无油涡轮压缩机的研发和生产.合营企业自身并不会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或有任何市场份额.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
1、Bosch TT Bosch TT作为Bosch集团旗下的公司,是供热产品和热水解决方案的供应商.Bosch TT创立的全球性和区域性热力技术品牌包括Bosch、Buderus和Junkers.其产品组合范围从落地式锅炉和壁挂式锅炉到热泵,从太阳能热力系统到液体燃料锅炉、即热式热水器及辅件.
2、Danfoss SP 作为Danfoss集团子公司之一的Danfoss SP是一家为工业和自动化业务领域、应用和替代性能源领域提供动力模块的供应商.其专门从事定制的动力模块的供应,并致力于研发、生产和分销/销售电子设备的部件. 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备注 注解:
1、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1-3项时,须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
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1-3项可以多选,也可单选;
没有勾选的,视为本集中不涉及该类型交易.
2、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第4项、第5项时,无须在备注中说明相关市场和市场份额.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的一个经营者控制,如果该经营者与合营企业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竞争者,则申报方在申请简易案件时,须同时勾选第1项和第6项理由,并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