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31 |
沈阳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2018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强力推进科学治霾、精准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好 蓝天保卫战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2018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92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8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基本思路 针对我市季节性污染特征,分四季安排重点工作内容,按照 冬病夏治 、 夏病冬防 、 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的工作思路,对燃煤、秸秆焚烧、臭氧、扬尘、机动车等重点领域污染问题,提早部署,提前采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弱项,突出重点任务、重点点位和重点时段,对国控和市控点位制定 一点一策 方案,继续实施挂图作战.建立协调联动、协同治理、协同监管的高效工作体系,加强调度,强化考核,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加强预报预警,对污染天气提前发布管控通知,确保轻污拉良、重污削峰.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我市蓝天保卫战.
三、工作体系和机制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的目标,我市将建立战时工作体系,成立由市长为总指挥,主管副市长为副总指挥的蓝天保卫战指挥部,下设参谋部、作战部、保障部、动员部,督战部. 参谋部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协调我市聘请的专家组和第三方团队,充分发挥专家对我市蓝天保卫战的科技指导作用,形成政府决策和专家咨询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组织制定全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在指挥部指挥下,调动全市力量,开展大气治理攻坚战. 作战部主要成员包括,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照各自职能,牵头开展能源结构调整、燃煤锅炉管控、散煤治理、扬尘整治、臭氧防控、拆小并大、散乱污整治、秸秆禁烧、大型车辆管控等重点领域攻坚. 保障部主要成员包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区有关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保障重点治霾措施落实.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治理项目.市法制办组织加强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建设,为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的法规支撑.加快推进《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编工作,划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借鉴外地城市经验,引进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情况,组织制定我市煤炭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将散煤禁用、禁售纳入法律框架. 动员部设在市委宣传部,结合蓝天保卫战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各级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大气治理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我市蓝天保卫战. 督战部设在市政府督查室,成员包括市监察局、市环保局,负责对我市蓝天保卫战中的重点工作和污染管控期间重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在去年工作基础上,今年全市要重点建立完善以下十大工作机制. 1.第三方协同管控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参照市级模式,以政府购买技术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参与本地区抗霾攻坚工作.市区两级第三方团队一是负责对市区两级抗霾攻坚方案实施进行全过程的咨询指导,及时为环境管理提供智力支撑,系统提升空气质量保障能力.二是协助市区两级政府完成每周周调度会议,解决辖区内大气环境问题.三是针对辖区内重点点位制定 一点一策 方案.四是协助建立市区两级考核机制.五是针对散煤、臭氧、扬尘、秸秆焚烧、散乱污等重点污染领域提出控制对策与控制方案建议,推动重点领域问题解决.六是开展大气环境问题巡查、重点污染源抽查、重点领域专项监测、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评估等第三方监督性监测与考核,建立巡查-通报-整改-复查的问题解决机制.七是开展环境监测数据分析研究,为环境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周调度会机制.每周分析全市空气质量变化,以问题清单为基础,以挂图作战为重点,形成全市抗霾攻坚作战图,调度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部署下周重点工作,实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3.高位指挥协调机制.市区两级都要建立蓝天保卫战指挥部,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上手,指挥部署.特别是对于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协调各方,全力攻坚,确保工作取得突破. 4.提前预判、提前管控机制.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和第三方专家小组每日进行联合气象会商,预判污染变化趋势及成因,实时动态分析跟踪.预判将发生污染过程时,提前发布管控通知,提前采取管控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实现轻污拉良、重污削峰. 5.挂图作战机制.根据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市)上报的台账,结合第三方巡查的结果,对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制定每阶段各部门工作重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第三方专家小组进行定期抽查,推动工作进展,狠抓措施落实. 6.区县考核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区县考核办法,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排后靠后的地区实行领导约谈、通报批评或财政扣款,提高各地区各部门对抗霾攻坚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问题解决整改的力度. 7.市直部门考核机制.结合我市季节性污染特点和各部门分工,每月、每季根据各市直部门不同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8.专家顾问机制.每周将第三方团队关于我市空气质量分析和周调度会确定的重要事项材料,发送给我市聘请的10位国内知名治霾专家,切实发挥聘请专家的作用,及时科学指导我市大气治理工作. 9.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市、区县、街道、村四级网格化管理制度,确定每级网格化管理员,层层传导,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10.督查机制.建立三级督导,市政府牵头成立综合督导组,各市直部门牵头成立专项督导组,各区(县、市)牵头成立专门督导组,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管控和重污染期间,加强督查,推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实施煤炭总量控制 1.全面实施燃煤总量控制.3月底前,确定2018年全市燃煤总量控制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各重点项目.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新(改、扩)建燃煤热源和其他高耗煤项目.大力支持原有热电联产项目扩建背压机组和大型燃煤热源配套建设背压机组.2018年全市燃煤总量同比削减100万吨.(市发改委负责,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2.提高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加大天然气引进和利用力度,加快天然气管网及储气调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燃气保障能力,实施煤改气项目优惠气价政策.扩大电网覆盖范围,加强供电能力建设,满足煤改电项目需求.协调国家和省级部门落实电价优惠政策.(市发改委负责,市经信委、市燃气集团、市供电公司,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3.加快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建设.推进康平二牛所口风电场、小城子风电场、辽中海泉生物质发电项目、康平聚能生物质发电项目于6月底前复工.加快西部、老虎冲、大辛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市发改委负责,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4.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和去产能、调结构的工作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市经信委、市发改委负责,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煤质和燃煤锅炉监管,降低燃煤污染 1.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全市范围内限制使用灰分高于16%、硫份高于0.6%的煤炭,其他商品煤质量要符合《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大对煤炭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煤质的检测频次,全市用煤单位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销售和使用不符合煤质要求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建立重点用煤企业煤质报验制度,督促燃煤企业建立用煤台账,落实主体责任.3月底前,制定我市煤炭流通领域煤质管控工作方案.在我市进煤的主要道路、火车站、货运站等设立煤质检查站点,查验进入我市的煤炭是否持有《质检报告》,对持有合格《质检报告》的煤炭实行抽检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并禁止进入我市销售,定期通报抽检结果.6月底前,取缔全市所有无照经营的散煤销售点和流动散煤销售车.9月底前,以社区、村屯为网格,建立散煤管控网格化监管体系,社区、村屯建立巡逻员制度,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散煤进村入户.(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执法局、市房产局、市环保局负责,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2.继续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程.年底前,完成365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三环内和重点区域周边三公里范围内所有工地、货场、公园、市场、商业网点、企业、门卫室等场所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小站炉和大灶用于生活和采暖.(各区、县(市)政府负责,市房产局、市环保局、市执法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规划国土局、市供电公司、市燃气集团配合) 3.加强大型燃煤锅炉监管.对30吨及以上在用大型燃煤锅炉实行一炉一策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10月底前,完成总计5000吨燃煤锅炉脱硝建设工程.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污染级别,施行不同排放标准.9月底前,全市所有民用供暖单位,全部完成厂区内路面硬化和煤堆渣堆防尘设施建设.10月底前,制定供暖燃煤锅炉错峰起炉工作方案,并组织供暖单位落实.(市环保局、市房产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4.加强锅炉能效监管,依法组织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未达到定型能效指标要求的锅炉不得销售;
新装锅炉能效状况未达标前,不予核发锅炉使用证.(市质监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
(三)加大散煤劈柴治理力度,消除面源污染 1.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1月10日前,组织摸清重点区域三公里范围内散煤劈柴用户数量,1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三公里范围内型煤劈柴替代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已替代用户使用型煤.5月底前,制定全市型煤推广工作方案、沈阳市民用散煤替代和补贴政策.(市质监局负责,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2.消除棚户区低空面源污染.采取治本之策,9月底前完成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的1.6万套棚户区和城中村并网或拆迁改造工程,彻底消除三环内和重点区域三公里范围内散煤劈柴燃烧导致的低空面源污染.重点完成浑南区水家屯村、孤家子村、罗官屯村、前榆村、后榆村、王士屯、英达村、东沟村、公家村,铁西区四王村、得胜村、小于村、大于村,沈北新区白家村,皇姑区陵东功能区棚户区并网或拆迁改造工程.对于今年确实无法完成并网或拆迁的,要确保全部实施型煤替代,并列入2019年改造计划.(各区、县(市)政府、市质监局负责,市规划国土局、市房产局、市执法局配合) 3.加强拆迁工地管理,禁止劈柴等可燃垃圾流出工地.组织加强对拆迁公司的管理,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劈柴等可燃垃圾要日产日清,从源头治理劈柴燃烧行为.对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劈柴等可燃垃圾流出拆迁工地的,对拆迁公司实施约谈、处罚直至取消其在我市拆迁施工的资格.(各区、县(市)政府负责,市房产局、市建委、市执法局配合) 4.加快我市型煤销售市场化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型煤生产企业在我市落户生产.结合现有的散煤销售网点,建设我市型煤营销体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