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3-03-22 |
2005 年-2011 年期间历次股权转让行为没有实际履 行,该公司实际由精合有限(前身精密合金厂)经营管理,相关股权转让款也未 实际支付.自2014 年12 月蒋琴将其持有的精通稀有金属
3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 卢金祥,万炳龙将持有的精通稀有金属
1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卢玉祥后,精合有 限不再持有精通稀有金属任何股权,或委托他人代为持有精通稀有金属相应股 权.卢金祥、卢玉祥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后,实际接管了对精通稀有金 属的生产经营管理和重大经营决策等. 精合有限已于
2017 年11 月收到上述股权 转让款.
3、2006 年,精密合金厂两次增资 (1)2006 年1月,精密合金厂第一次增资
2006 年1月13 日,经运河供销合作社审批,精密合金厂注册资本由 59.5 4-5-11 万元变更为
510 万元. 中信会计师于
2006 年1月19 日出具编号为丹中会验 (2006) 第016 号的 《验 资报告》 ,对精密合金厂新增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06 年1月19 日止, 精密合金厂已收到运河供销社缴纳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 450.50 万元, 均以货币出资.
2006 年2月14 日,丹阳工商局就精密合金厂本次增资核发了新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资本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