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3-05-25 |
2 目录第一部分 总说明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 主要业务账务处理说明 第五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第六部分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3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政府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以下统称单位) .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三、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 实现制.
四、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五、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 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的前提下,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 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
4 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 算生成的数据为准.决算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 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二)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 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结余与净资产变动差异调节表.单位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
(三) 决算报表至少包括预算收入支出表、 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部门决算所要求的其他报表由财政部另行 规定.
(四)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应当至少按照年度编制.
(五)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 务报表和决算报表,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和决算 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 规定的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 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 送及时.
(七) 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 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七、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
5 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 》 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 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