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3-06-19 |
6 作业前准备 6.1 封闭作业区域及安全警示 6.1.1 作业前,应封闭作业区域,并在出入口周边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安全标志和警 示标识应符合 GB
2893、GB
2894、GBZ
158 中的有关规定. 6.1.2 夜间实施作业,应在作业区域周边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灯,地面作业人员应穿戴高可视警示服, 高可视警示服至少满足 GB
20653 规定的
1 级要求,使用的反光材料应符合 GB
20653 规定的
3 级要求. 6.1.3 占用道路进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关于道路作业的相关规定. 6.2 设备安全检查 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设备、作业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 问题应立即更换. 6.3 开启出入口 6.3.1 开启地下有限空间出入口前,应使用气体检测设备检测地下有限空间内是否存在可燃性气体、 蒸气,存在爆炸危险的,开启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6.3.2 作业者应站在地下有限空间外上风侧开启出入口,进行自然通风. 6.4 安全隔离 应采取关闭阀门、加装盲板、封堵、导流等隔离措施,阻断有毒有害气体、蒸气、水、尘埃或泥沙 等威胁作业安全的物质涌入地下有限空间的通路. 6.5 气体检测 6.5.1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履行 先检测后作业 的原则,在地下有限空间外按照氧气、可燃性 气体、 有毒有害气体的顺序, 对地下有限空间内气体进行检测. 其中, 有毒有害气体应至少检测硫化氢、 一氧化碳. 6.5.2 地下有限空间内存在积水、污物的,应采取措施,待气体充分释放后再进行检测. 6.5.3 应对地下有限空间上、中、下不同高度和作业者通过、停留的位置进行检测. 6.5.4 气体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5.5 气体检测结果应如实记录,内容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位置、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 6.6 作业环境级别判定 DB11/ 852.1―2012
5 6.6.1 作业负责人根据气体检测数据,依据本标准第
4 章的规定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危险有害程 度进行分级.其中,氧含量检测数据在 23.5%以下的以最低值为依据,在23.5%以上的以最高值为依据, 其他种类气体以每种气体检测数据的最高值为依据. 6.6.2
3 级环境可实施作业,2 级和
1 级环境应进行机械通风. 6.7 机械通风 6.7.1 作业环境存在爆炸危险的,应使用防爆型通风设备. 6.7.2 采用移动机械通风设备时,风管出风口应放置在作业面,保证有效通风. 6.7.3 应向地下有限空间输送清洁空气,不应使用纯氧进行通风. 6.7.4 地下有限空间设置固定机械通风系统的,应符合 GBZ
1 的规定,并全程运行. 6.8 二次气体检测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再次进行气体检测,检测过程应符合本标准第6.5条的规定: a) 机械通风后;
b) 作业者更换作业面或重新进入同一作业面的;
c) 气体检测时间与作业者进入作业时间间隔 10min 以上时的. 6.9 二次判定 作业负责人根据二次气体检测数据,依据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危险有害程 度重新进行判定.降低为2级或3级环境,以及始终维持2级环境的,可实施作业.1级环境的,不应作业. 6.10 个体防护 6.10.1 作业者进入
3 级环境,宜携带隔绝式逃生呼吸器. 6.10.2 作业者进入
2 级环境,应佩戴正压式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并应符合 GB